在近期的P2P行業(yè)的動蕩之后,諾維的很多朋友都遇到了資金危險,有些人就會問誰能負責?保證我們老百姓的利益?
而大家都忽略了現實的復雜程度。金融市場之所以復雜,原因在于很多做法在風險暴露之前是看不出問題的,對金融創(chuàng)新也不可能按照杜絕一切風險的標準去直接掐死,更不能假設有罪再做出推論。
有這樣一個P2P平臺的例子,姑且稱為某P2P吧,很多人認為這家花重金拉用戶的平臺有風險,可是這個模式仔細拆開后卻找不到什么問題。面對這樣依靠現有信息找不到任何問題的平臺,監(jiān)管部門是該嚴管這種之前沒有的創(chuàng)新平臺,還是根據現有信息相信他沒有風險呢?
在拆解這家P2P的模式之前,需要先了解P2P這個行業(yè)的法律基礎。銀行業(yè)務是紅線,任何沒有銀行牌照的公司試圖吸收存款發(fā)放貸款,都是標準的非法集資罪。在紅線之下,又有一條決對合法的綠線,即兩個人之間互相借錢,只要不超過法定貸款利率四倍,這個借款合同就受法律保護。我國現在的P2P公司都處在紅線以下、綠線以上的模糊地帶。
這是一個純粹的個人對個人平臺,所有的借貸行為都發(fā)生在朋友之間,平臺只是幫著確定規(guī)則和管理資金。如果你在上面一個好友都沒有,那么既不會有人向你借錢付利息,也不會有人借錢給你收利息。平臺限高利率為24%,不屬于高利貸,因此兩個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受到法律保護。除了APP上銷售的六個月8%理財,平臺只負責信息撮合不承擔壞賬損失,這樣的模式簡直是醉標準的P2P。
在這個基礎上,這個P2P還有一個更復雜的“賺利差”玩法,下圖是用10元錢模擬的過程,為了不那么寒磣讓我們假設這是10萬元吧。
你有兩個朋友A和B。上圖中左側1幅圖,是你看到A想以20%利率借錢10萬元的信息。這個時候除了真的拿出10萬元借給他,還可以選擇第二幅圖中示意的“賺利差”功能。同樣是A以20%借款10萬元,你選擇一個比20%低的利率10%,再把這個借款需求發(fā)給自己的朋友。你的朋友B看到你以10%利率借款10萬元的需求,感覺很靠譜,便掏出10萬元借給你。終,B以10%的利率借給你10萬元,你又以20%的利率把這10萬元借給A,中間20%減去10%的利差,是你不需要本金就能獲得的收益。
在這個過程中,每一步都是兩個人之間的合法借款合同。A能不能還錢與B無關,真要發(fā)生A不還錢的情況,無論你能不能向A把錢要回來,B都會來向你要錢。在這個過程中沒有杠桿也沒有期限錯配,平臺同樣只承擔協助追債的職責,沒有任何兜底的風險。
本質上,這家P2P平臺是個人信用的變現渠道。如果自己需要錢,可以依靠自己的個人形象從朋友那里光明正大的借錢,利率高低也看自己的本事。如果你人脈廣面子大,在朋友間居中賺利差同樣靠自己在別人心目中的形象。這樣的業(yè)務邏輯就是民間借貸的邏輯,地下金融發(fā)達地區(qū)常見有名望的大戶組織標會,也是以一個實力雄厚的大戶為核心,朋友以及間接朋友們之間互相通融資金。
這樣的模式可以降低賠錢的風險嗎?即便是非常熟悉的朋友,也不能避免各種突發(fā)事件造成的無法還款,類似的民間借貸模式也經常出現核心人物無法還款導致的群體事件。每個人看似很了解自己和朋友的狀況,但實際上并不具備風險控制的能力,如果某一位居中賺利差的大人物過度自信或需要大量資金打腫臉充胖子,就有可能出現還不上錢的連鎖反應。這種連鎖反應到底會不會大到需要監(jiān)管部門出手,在終發(fā)生之前很難說清。就像次級貸款原本是幫助窮人居有其屋的善良政策,終卻在各種金融工具的包裝下演變成一場金融風暴,華爾街百年投行雷曼兄弟還因此倒閉,又有誰敢說自己事前看透了圍繞次級貸款眼花繚亂的金融創(chuàng)新呢?即便要監(jiān)管,該管的到底是次級貸款,還是圍繞次級貸款做文章的金融創(chuàng)新?
互聯網金融走到現在這一步,需要的不僅是火眼金睛的監(jiān)管部門,更需要愿意拿錢去試錯的用戶和企業(yè)。所謂的風險釋放,說到底就是要有具體的人來承擔損失,風險再分散再轉移也需要有人在后賠錢。沒有哪個金融監(jiān)管機構可以找到一個只要認真執(zhí)行就一定不會發(fā)生風險的標準,原因在于金融的本質就是經營風險,消滅所有不確定性,金融也就不存在的。
管得太死就沒法讓金融發(fā)揮支持經濟發(fā)展的作用,管得太松又造成大面積金融風險全社會一起買單。該怎樣處理這樣看不懂、拿不準的P2P金融創(chuàng)新模式,才是互聯網金融監(jiān)管的真挑戰(zhàn)。
面對這樣一個從所有環(huán)節(jié)看起來都沒有什么問題的P2P平臺,你會怎么選擇?雖然看起來沒有問題,但實際上監(jiān)管部門沒有明確認可,金融機構也沒有提供本息保障。就算出了這樣那樣的問題導致賠錢,也不該認為監(jiān)管部門或做代言廣告的羽泉兄弟倆應該承擔責任,因為這樣的P2P新模式處在誰也看不懂的狀態(tài)。或許未來會得到監(jiān)管部門認可,也有可能過了一段時間從穩(wěn)定金融市場的角度禁止這種模式。如果假設老板偷偷把錢弄到緬甸,暴露前你同樣很難察覺。至于高額補貼和代言拉用戶,只要人家愿意花錢也說不出哪里不對,輪燒錢O2O還要更狠呢。
就算有人選擇不在這家平臺上理財,并不是因為能看出什么問題,而是只能承認自己不可能看懂所有金融創(chuàng)新。我不認為自己有能力對朋友之間的借貸進行有效的風險控制,也不知道“賺利差”的模式會不會引發(fā)連鎖反應。就像次級貸款原本是幫助窮人居有其屋的善良政策,終卻在各種金融工具的包裝下演變成一場金融風暴,華爾街百年投行雷曼兄弟還因此倒閉,又有誰敢說自己事前看透了圍繞次級貸款眼花繚亂的金融創(chuàng)新呢?
互聯網金融走到現在這一步,需要的不僅是火眼金睛的監(jiān)管部門,更需要愿意拿錢去試錯的用戶和企業(yè)。所謂的風險釋放,說到底就是要有具體的人來承擔損失,風險再分散再轉移也需要有人在后賠錢。
因為,我們認為無論真神還是假鬼,都有風險,詳細評估方可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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